糖尿病的迷思: 健康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大不同

市面上林林總總的健康食品,到底跟一般的食品有什麼不同呢?

圖/國家認證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一章第二條所稱之健康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又根據第一章第三條的定義,健康食品必須符合下列兩項要件:

  • 具有明確的保健功效成分,且其產品的合理攝取量必須具有科學依據。中央主管機關對已具有明確保健功能的保健功效成分,應予以公告。若在現有技術下無法確定有效的保健功效成分,則應列舉具該保健功效的各項原料或佐證文獻,由主管機關評估認定之。
  • 經科學化的保健功效評估試驗,或依學理證明其無害且具有明確及穩定的保健功效。簡單的說,健康食品主要是強調其中的某些特殊成分,可以幫助身體維持健康,但非以治療或矯正疾病為目的之食品。所以攝取健康食品的主要目的在於維護身體健康,而非用於治病。

目前由衛生主管機關核定的健康食品種類,依據它們的功效可分為以下幾種:調節血脂功能、調節腸胃功能、調節血糖功能、調節血壓功能、調整免疫機能功能、調整過敏體質功能、改善骨質疏鬆功能、牙齒保健功能等等。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四條所陳述,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應以下列方式之一表達:

  • 如攝取某項健康食品後,可補充人體缺乏之營養素時,宣稱該食品具有預防或改善與該營養素相關疾病之功效
  • 敘述攝取某種健康食品後,其中特定營養素、特定成分或該食品對人體生理結構或生理機能之影響。
  • 提出科學證據,以支持該健康食品維持或影響人體生理結構或生理機能之說法。
  • 敘述攝取某種健康食品後的一般性好處。

但是要如何分辨所購買的產品是不是健康食品呢?只要認明產品包裝上有衛生署核發之健康食品許可證字號的小綠人標章就是健康食品。而特殊營養食品又是什麼呢?根據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的相關規定,特殊營養食品包括:

  • 嬰兒配方食品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
  • 使用於病人的食品,包括調整蛋白質、胺基酸、脂肪或礦物質之食品(例如亞培藥廠的愛肺佳),以及低減過敏性、控制體重取代正餐食品、管灌用食品(例如亞培藥廠的葡勝納、桂格完膳管灌配方等)。

特殊營養食品不需要通過人體實驗或動物實驗來証實有明顯的功效,例如依據嬰幼兒生理和營養需求所設計的營養強化食品,都屬於這類特殊營養食品。但是健康食品則必須通過人體實驗或動物實驗來證實其有明顯、穩定的功效

相反的,特殊營養食品只是針對部分族群的特殊生理狀況所設計,添加的營養素是專門補充這類族群所欠缺的部份,它不是一般的食品,但也不像健康食品那樣受到嚴格的規範。目前市售的特殊營養食品與健康食品五花八門,最好是與營養師或醫療專業人員討論後再選擇適合個人狀態的產品,免得花了錢又達不到維護健康的功效。